基本條件:
一、品德優良,無不良紀錄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情形者。
三、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形者。
報考類別及資格(工作內容及聘期):
一、報考資格:
1.具有國小普通班教師證書,仍在有效期限內者。(第一款)
2.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成績未達錄取標準,得為具有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第二款)
3.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成績未達錄取標準,得為具有大學學歷以上畢業者。(第三款)
4.需具藝文領域教學專長或具英語領域專長經驗。
二、工作內容:
1.佔縣府國教輔導團幹事缺代理教師職缺1名:
課務方面:擔任本校藝文領域教師及三、四年級社會領域教師,負責帶領學生完
成校園彩繪及裝置藝術美化校園,擔任校園美化藝術總監。
行政職務方面:擔任本校特殊教育業務承辦人,推展特殊教育。暑假期間負責訓練樂樂棒球隊選手。
2.編制內懸缺代理教師職缺1名:
課務方面:擔任本校英語領域教師。
行政職務方面:負責本校英語讀者劇場及英語日相關業務,擔任文書業務。暑假
期間負責訓練英語學藝競賽選手。
三、聘任期間:經教評會審查通過後,聘期自111年8月29日至112年7月31日止。(以縣府核定敘薪起迄日為準)
四、正取者未於限期內完成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者遞補之,並不得異議。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或臨時出缺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資格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肆、報名及甄選日期:
一.報名日期:111年8月15日上午10時起~8月19日下午16時止。
二.甄選日期時間:111年8月22日上午9:00。
三.依報名狀況若調整甄試時間,則另行通知應考人員。
四.應考人員應於甄選當天規定時間10分鐘前,到同安國小教導處報到,並提交教學簡案一式3份,逾時以棄權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