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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發文日期:11171

發文字號:府教社一字第1112431478

主旨:檢送「雲林縣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踴躍送件參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111學年度實施重點說明如下:

()美術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如經檢舉判定為臨摹、抄襲、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者,該得獎師生喪失得獎資格,追回得獎獎狀,須自負法律責任,並禁賽2年。

()另指導老師部分,其指導學生作品被確認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者,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三、全縣學生美術比賽方式說明如下:

()111年度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關係,書法類縣賽一律採送件方式辦理,若取得決賽代表權者得參加全國現場比賽,未參加決賽現場書寫者,視同放棄參加全國賽資格

()作品收件日期:國小組:111928日(星期三);國中組:111929日(星期四);高中(職)組:111930日(星期五)。

()承辦學校:斗六市斗六國民小學(斗六市鎮東路225號)教務處電話:05-5379600-202

()比賽報名方式請至雲林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藝文競賽專區-美術比賽網站報名。

四、凡依本實施計畫比賽時程,帶隊參加或送件、退件之人員,請惠予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