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1年8月31日府教學二字第1112439468號函辦理。二、請各校確實於9月30日前完成申請網路填報作業,並彙整所屬學生下列表件,於期限內送至中心承辦學校饒平國小:(一)申請表(因實施要點修正,111學年度起申請表有更新,請使用更新之申請表)。(二)學生印領清冊簽單(上、下學期都需請學生親自簽名)。
一、依據本府111年8月31日府教學二字第1112439468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確實於9月30日前完成申請網路填報作業,並彙整所屬學生下列表件,於期限內送至中心承辦學校饒平國小:
(一)申請表(因實施要點修正,111學年度起申請表有更新,請使用更新之申請表)。
(二)學生印領清冊簽單(上、下學期都需請學生親自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