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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助學金即日起至111年3月2日(星期三)止受理申請

  • 聯絡人:謝巧莉

一、依據本府111年2月16日府教學二字第1112410402號函辦理。

二、請欲申請學校初審後填具完整下列資料(自本學期起有新表)並核章免備文於111年3月2日(星期三)前將逕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書(請用新表,勿用舊表)。

(二)優待名冊。

(三)領款收據。

(四)縣立學校請寄經費收支結報表(免送印領清冊)及申請金額明細表(新表)。

(五)私立學校請寄印領清冊。

(六)相關證明文件。

三、申請本案之私立學校請務必填寫所得歸戶通報表,並將電子檔傳至60418@ylc.edu.tw信箱,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註明:「(學校名稱)110-2軍公教遺族助學金所得歸戶通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