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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助學金,業已撥款,縣立學校請於11月5日(五)前寄送「經費收支結報表」

  • 聯絡人:謝巧莉

一、依據本府110年9月3日府教學二字第1102440132號函辦理。

二、本縣縣立學校適用「雲林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原始憑證採留校就地審計,

  請大東國小、鎮南國小、公誠國小於11月5日(五)前寄送「經費收支結報表」送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