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案經費請撥,請以下學校盡速於110年8月20日(星期五)前
檢送領據及經費結報表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崙背國中、南光國小、文昌國小、僑和國小、和平國小、龍潭國小、頂湖國小、三崙國小、忠孝國小、二崙國小、尚德國小、來惠國小、明德國小、橋頭國小、桂林國小、光復國小
另有關申請辦理營隊經費部分,請參照下列說明三、四辦理,若貴校僅申請營隊活動,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措施,並經校內商議後決議取消辦理,請先聯繫承辦人,以免重複催繳經費結報資料,感謝各校的協助與配合。
說明:
一、本案業以110年1月8日府教學二字第1102405796號函(諒達)核定各校經費。
二、旨案計畫期程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請貴校依實際辦理之情況,於110年8月20日(星期五)前,逕送領據及經費結報表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俾利辦理撥款事宜。
三、若學校申請辦理營隊經費,考量本年度暑期活動仍可能受疫情影響,學校得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規定及教育部通報相關規定,決定營隊是否辦理,倘防疫警戒調降而學校因疫情趨緩決定續辦,請學校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之規定,完備相關防疫措施,並將活動空間及人員配置等相關細節,主動公告予參與人員配合。
四、承上,若決定續辦,得於計畫期程內自行調整辦理日期及辦理形式,並事前告知家長調整結果,調整後計畫免報本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