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雲林縣公私立各國中、小學辦理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要點」辦理。
二、請貴校初審後填具完整下列資料並核章免備文於110年9月24日(星期五)前將逕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書(請用新表,勿用舊表)。
(二)印領清冊。
(三)優待名冊。
(四)領款收據。
(五)相關證明文件。
三、申請本案之私立學校請務必填寫所得歸戶通報表,並將電子檔傳至60418@ylc.edu.tw信箱,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註明:「(學校名稱)110-1軍公教遺族助學金所得歸戶通報表」。
9/24更新:
縣立學校請用收支結報表,私校請改備印領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