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5年2月6日府教學二字第1152410853號函辦理。
二、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校依照本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依限向本府教育處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請貴校確實審核申請資料,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第2學期請於115年3月25日(星期三)前,將申請資料造冊逕送本府教育處彙辦,
本學期錄取名額國小17名,國中9名,高中職2名,審核錄取者本府將另函核定學校,未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前逕送本府教育處彙辦,「主辦單位」需為「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所發放之獎狀,其餘皆不符合本獎學金申請條件(常見不符合如下:教育部體育署、各地方政府、○○協會/總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