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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住宿費及伙食費申請案

  • 聯絡人:謝巧莉

一、依據114年8月19日府教學二字第1140560553號函辦理。

二、請學校確實審核符合資格之學生,於114年9月22日(星期一)前將備妥下列文件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一)原住民在校住宿生名冊。

(二)相關證明文件。

(三)領款收據。

(四)收支結報表(私校請改備印領清冊及所得歸戶通報表)。

三、私立學校請務必填寫所得歸戶通報表,可編輯之電子檔(word檔)請另寄至60418@ylc.edu.tw承辦人信箱,信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標題為「(學校名稱)114-1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所得歸戶通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