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原則」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288A號函辦理。
二、依上揭規定,原住民學生資格審查,將上傳電子查驗系統,依當事人戶籍資料作為辨識、審查之依據。請各校於114年2月13日前至「教育部全國高中職助學補助系統」(以下簡稱助學補助系統,系統網址:https://svhs.ncnu.edu.tw/)登錄學生身分證等相關資料,此上傳時程及資料準確性,關係辦理相關補助作業程序甚鉅,為維護學生及家長權益,請務必留意助學補助系統最新公告訊息並如期核實完成資料上傳作業;助學補助系統預定於114年2月17日(星期一)公告查驗結果。
三、請各校於114年3月5日(星期三)前將前將學校人數統計表(1式2份)、領據及經費收支結報表各1份(抬頭:「雲林縣政府」)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四、如對前揭系統操作有疑義,請逕洽助學補助系統客服人員(049-2910960轉3784;電子信箱: svhs@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