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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115年度公立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高級中學)校長主任甄選初選合格人員名冊(如附件)

一、依據115年度雲林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高級中學)候用校長甄選儲訓簡章及115年度雲林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高級中學)候用主任甄選儲訓簡章辦理。 

二、各初選錄取人員應依上開規定於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親自或以委託書委託他人至鎮南國小辦理以下事項:

  1. 繳交複選費用。
  2. 報名國小候用校長、主任甄選之考生,需繳交簡式公務人員覆歷表4份 ,並檢附半身證件照1式5張,4張黏貼於履歷表,另浮貼1張(背面註明服務學校及姓名) 。
  3. 現場領取並簽收准考證。
  4. 抽取口試順序及考場。
  5. 到場繳費完成之考生始具有複試甄選資格,未於指定時間地點繳費者不具複選資格不予代為抽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