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研習於111年1月17日府人考二字第1113105489號函諒達因部分學校告知未收到該函附件,故放置於教育網,請薦派人員與訓(若無科長級以上人員,可薦派主管或非主管人員與訓)
旨揭研習於111年1月17日府人考二字第1113105489號函諒達
因部分學校告知未收到該函附件,故放置於教育網,請薦派人員與訓
(若無科長級以上人員,可薦派主管或非主管人員與訓)